三、要切实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企业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管责任,帮助企业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切实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以林伯前副市长为组长,市安监局、国资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企业应急管理的监管
市、县两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指导、协调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公安、卫生、环保、安监等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不同特点,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监督指导有关企业预防和应对其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市国资委要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把监管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监管企业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促使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导和管理
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举办各类应急预案培训班,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明确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制订编制指南或应急预案范本,提高应急预案质量。重点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较差企业、产生或经营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和改革重组改制企业的指导,促进企业应急预案的规范化和可操作化。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应急预案内容的审查,实现应急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要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组织高危行业企业开展联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强化企业应急管理联动
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要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高危行业企业分布、重点危险源、应急队伍、救援基地、应急物资、道路交通等基本情况,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组织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协调有序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