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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参加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文化与出版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委台办、市旅游局、市驻厦办。

  工作职责:

  1.负责三明主题馆(80㎡)特装和组织入馆布展工作,落实7个标摊参展任务,确保准时入馆、撤馆等。

  2.负责与省政府和组委会的联络,安排市参展团的参会议程和相关活动,同时做好与各组的衔接工作;

  3.负责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规定日程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各项筹备工作进展情况;

  4.负责文博会的经费预结算,安排代表团人员食宿等事务;

  5.负责办理市参展团的各种证件(车辆特别通行证、代表证等)。

  (二)文艺展演组

  组  长:史建榕

  牵头单位:市文化与出版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有关县(市、区)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民俗文艺表演方案、组织策划民俗表演节目以及演员邀请、排练、演出,完成参展参演任务。

  (三)项目招商组

  组  长:肖光炎

  牵头单位:市委台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外经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文化产业及相关社会事业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收集、汇编与宣传,邀请客商到会参观洽谈对接,落实2个项目上台签约,做好招商成果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材料组

  组  长:纪任才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文化与出版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

  工作职责:负责主题馆布展文字资料、展会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主题馆影像制作和播放工作;负责落实参加展会论坛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参加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区)也要明确一位领导具体分管,根据市参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有关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二)认真做好参加文博会各项筹备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把展示展演、项目招商、参加论坛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荐相关文化产业项目参加主题馆布展,按照市参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主题馆布展的具体要求,送达本县展品和相关资料,组织本县企业参加标摊展出交易,联系客商参展参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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