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参加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8〕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参加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三明市参加首届海峡两岸(厦门)
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市将组织参加今年11月在厦门举办的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协办及参展等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发展规律,按照省里关于突出两岸、突出产业、突出交易的展会定位要求,以促进文化繁荣,促进海峡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和发展为目的,使三明文化产业在海西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一是突出地域特色,通过项目推介、产品交易、成果展示,彰显我市客家文化、古人类文化、抗战文化、朱子文化等地域风采,强化我市在全省、海峡两岸文化产业界的影响力与竞争力。二是突出开放开发,组织文化产业领域走出去、请进来,打造海峡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的新平台。三是突出产业产品,促进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产品转化,创造文化发展新机遇。四是突出社会参与,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吸引企业和社团广泛参与。五是突出创新创意,在传承三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立足求新求特求美,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二、时间、地点及主要任务
(一)时间:2008年11月27日至30日
(二)地点:厦门市文化艺术中心
(三)主要任务:搞好主馆布展,参加文艺演出,签约2个项目,落实7个标摊,参加展会论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参展参会工作的组织落实,成立首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三明市参展参会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单位及人员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