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8〕6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制定的《哈尔滨市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哈尔滨市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市发改委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2008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阶段。根据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现就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健全节能环保机制、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加大改革力度,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必须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完善改革决策机制、规则和程序,推进改革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降低改革成本,提高改革效率。
--必须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方面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使各项改革有机衔接、协调配套。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统一起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
二、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