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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固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固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代赈〔2008〕810号)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汉发改代赈〔2008〕316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城固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同意对城固县老庄镇等4个乡镇117户、53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因地质灾害搬迁7户31人),并采取小规模集中、分散插花等方式安置。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住房建设。新建群众住宅117套、9950平方米,户均85平方米,人均19平方米。
  2、道路工程。改造道路6公里。其中:盘龙乡1公里,小河镇2公里,水磨镇1公里,老庄镇2公里。
  3、供水工程。新建供水工程5处,蓄水池5口,管网10公里。其中:盘龙乡蓄水池1口,管网2公里;小河镇蓄水池1口,管网2公里;水磨镇蓄水池1口,管网2公里;老庄镇蓄水池2口,管网4公里。
  4、农田水利。新建拦水坝5处。其中:老庄镇2座,水磨镇1座,小河镇1座,盘龙乡1座。
  5、平整土地。宅基地平整移动土石方33000立方米。其中:盘龙乡7000立方米,小河镇7000立方米,水磨镇12000立方米,老庄镇7000立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418万元。其中:搬迁群众住房建设326万元,道路工程44万元,供水工程21万元,农田水利13万元,平整土地14万元。
  所需资金由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补助200万元,其余由市、县配套及搬迁群众自筹、投劳解决。其中国家补助资金中,用于搬迁群众住房建设122万元,道路工程39万元,供水工程17万元,农田水利10万元,平整土地12万元。
  四、脱贫致富方案
  原则同意方案中的脱贫致富规划。请进一步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和指导,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使搬迁群众尽快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请据此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群众建房设计由市发改部门审批,其他单项工程设计按《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审批,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附件:城固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统计表

二○○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
  城固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统计表

序号迁出地安置地
乡镇乡镇
合计418341175305203511753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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