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阳县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代赈〔2008〕813号)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商发改字[2008]271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山阳县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搬迁规模及搬迁方式
同意对山阳县高坝店等4个乡镇搬迁101户、445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采取相对集中、分散插花等方式安置(集中安置71户、308人,插花安置30户、137 人)。按搬迁对象所在乡镇分:
高坝店镇搬迁19户、80人。其中:骆驼巷村搬迁17户、71人,集中安置在骆驼巷村下湾组13户、54人,插花安置在骆驼巷村大畈组3户、13人,小河组1户、4人;鹃岭村搬迁1户、5人,安置在鹃岭村唐家沟组;洛峪沟村搬迁1户、4人,安置在洛峪沟村一组。
漫川关镇搬迁30户、138人。其中:万福村搬迁13户、61人,集中安置在万福村周家湾组;小河口村搬迁17户、77人,集中安置在小河口村沙沟铺组。
法官乡搬迁28户、122人。其中:法官庙村搬迁24户、103人,集中安置在法官庙村赵湾组14户、56人,插花安置在法官庙村赵湾组7户、33人,高田组2户、9人,马湾组1户、5人;大寺庙村搬迁2户、10人,插花安置在大寺庙村寨子沟组1户、5人,水稻组1户5人;碥头溪村搬迁1户、4人,安置在碥头溪村风祥沟组;姚湾村搬迁1户、5人,安置在姚湾村郭家沟组。
黄龙乡韦垭村搬迁24户、105人,集中安置在韦垭村郭沟口组5户、23人,蒿坪组5户、19人,上垭组4户、18人,其余10户、45人分散安置在本村条件较好的组。
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
1、住房建设。修建群众住房101套、8010平方米,户均80平方米,人均18平方米。
2、道路工程。新修道路4.3公里,硬化道路0.5公里,新修桥1座61延米。其中:高坝店镇新修道路0.4公里,硬化道路0.2公里;漫川关镇新修道路0.2公里,硬化道路0.3公里;法官乡新修道路0.7公里,新修桥1座61延米;黄龙乡新修道路3公里。
3、供水工程。新建引水工程4处,建蓄水池4座110立方米,铺设管道18.8公里。其中:漫川关镇蓄水池2座50立方米,管道7.9公里;法官乡蓄水池1座40立方米,管道4.1公里;黄龙乡蓄水池1座20立方米,管道6.8公里。
4、供电工程。架设0.4kv线路1.3公里。其中:高坝店镇 0.3公里;漫川关镇 1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