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青龙寺煤矿扩建开采设计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8〕240号)
永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批重庆市永川区青龙寺煤矿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永煤管文〔2008〕34号)已收悉。依据《永川区青龙寺煤矿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青龙寺煤矿扩建开采初步设计基本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煤矿基本建设的规定。矿井通风、提升、运输、防尘、排水、监测、供电及通讯等生产系统及矿山安全等的设计和设备选型合理。采用平硐开拓,后退式布置走向长壁采煤法、风镐落煤、金属单体支柱支护采面顶板可行,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尺寸合理。原则同意该扩建开采设计。
二、矿井有地质储量164kt,可采储量132.6kt,设计生产能力40kt/a,矿井服务年限2.5年。
三、矿井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并加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时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五、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矿井按规程规范要求留设边界安全煤柱,严禁越界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