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10·16”重大爆破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008年10月16日18时,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在神华宁煤集团大峰矿露天剥离工程现场施工时发生重大爆破事故。为了尽快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落实事故责任,总结汲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10·16”重大爆破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齐同生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魏里阳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肖 蕾 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李振国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陈栋桥 石嘴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陆 军 石嘴山市副市长
成 员:
朱福祥 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副总工程师
刘红宁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处长
黄生虎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三处处长
荆宁川 神华宁煤集团安监局局长
郭玉东 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处处长
马 林 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处处长
张万玉 自治区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调研员
陈明鹏 自治区总工会经济和劳动部副部长
云丽娟 自治区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
王风麟 自治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科员
王金程 石嘴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胡建志 石嘴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向 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北分局副局长
郭英林 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北分局副调研员
事故调查组下设三个小组:
调查取证组:组长:黄生虎
成员:王金程、胡建志、张万玉、王风麟、云丽娟、陈向、谭立升、陈利、宫文童、赵忠秋、汪学忠
综合信息组:组长:刘红宁
成员:郭玉东、荆宁川、刘希福、王旭、张艳华
专业技术组:组长:朱福祥
成员:王向东、赖文清、解勋、王俊、刘宝龙、马林、郭英林、王玉春
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