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国房字〔2008〕784号)
各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区分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8〕395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08〕84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安〔2008〕23号)的要求,按照广州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广州地区非煤矿山的实际情况,我局制订了《广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八年十月九日
广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
按照广州市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安〔2008〕23号)的要求,我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保稳定促发展创建文明城市的高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领导。通过深入细致的排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广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显杰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巡视员
副组长:谢 坚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地矿处处长
成 员:
乔 倩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地矿处副处长
黄光华 广州市地质调查院院长
袁辉明 花都区分局副局长
邹金明 从化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