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新诚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一期)结算价格的批复
(长价房〔2008〕254号)
湖南新雅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新诚小区一期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申请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建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消〔2003〕1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05〕2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诚小区经济适用住房(一期)结算价格均价为每平方米1938元。
二、到户结算价格根据各楼层差价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由你司制定并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