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使成果进一步完善,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1.合理确定规划区规模与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符合,并与专项规划和相关部门规划相协调。规划区范围超出总规的部分,宜作为远景的发展备用地。对三园两区5个独立片区作整体规划;
2.在工业区内,补充和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根据各园区特点,增加一定的公共绿地和相应的服务配套设施。统筹考虑周边布局,调整各园区的生活和居住用地比例,以进一步完善园区的城市功能;
3.重视对规划区生态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4.调整和完善路网的结构,深化控规层次主、次、支路的路网控制;
5.规划文本中,确保强制性控制内容和控制指标的准确和完整;提高图则中内容表达的准确性;
6.重点地段建议补充城市设计引导内容。
7.对各园区的补充建议:
(1)高新区:
进一步明确高新产业定位,既符合上位规划的要求,又反映最新产业发展的特征;
排水规划中,结合团结河竖向标高,保证规划区防洪排涝功能;
(2)国际化工园区:
结合山体自然地形合理划定可建设用地边界,保障控规的有效实施;
补充说明配套的市政设施;
现水源保护区是否调整,在上位规划调整后作相应考虑;
(3)出口加工区
处理好内部交通与快速路镇大公路的关系;
进一步研究出口加工区向西扩容的可能,在路网结构上做好相应调整;
(4)机电产业园
考虑到北侧的铁路货场,建议提高南北向道路的等级;同时配套发展物流产业;
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深度;
(5)中心商贸区
港南路以南不符合总规要求;
部分地块的容积率指标及建筑高度控制偏高,建议进一步研究;
建议修改沿主干道布置商业的模式,避免交通干扰;
采取集中式成块状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布局,并考虑到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专家组认为,原则通过该规划,成果作适当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句容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2008年9月26日,镇江市规划局、镇江市外经贸局主持召开了《句容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江苏省规划院、南京市规划院、常州市规划院和镇江市规划局有关人员组成了专家组,镇江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口港局和经贸委等业务部门参加(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成果汇报,查阅了文字材料和图件,并作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