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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开发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开发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8〕17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近期,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市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各省级开发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对开发园区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要高度重视,亲自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详规编制任务。

  二、镇江经济开发区、句容经济开发区、扬中经济开发区、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江苏镇江润州工业园区要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在2008年十月底前抓紧修改完善控制性详规,十一月上旬市政府将专题听取汇报。

  三、丹阳经济开发区、丹徒经济开发区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控制性详规的深化编制工作,争取早日达到评审报批要求。

  四、各开发园区要与控制性详规编制单位紧密配合,认真做好开发区现状调查分析,力求规划的编制成果内容形式规范,图文准确清晰。市外经贸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经贸委、水利局、口港局等部门要及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高水准、高质量地完成全市开发园区详规修编工作。

  二○○八年十月八日

  《镇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2008年9月25日,镇江市规划局、镇江市外经贸局主持召开了《镇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江苏省规划院、南京市规划院、常州市规划院和镇江市规划局有关人员组成了专家组,镇江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口港局和经贸委等业务部门参加(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镇江市规划设计院的成果汇报,查阅了文字材料和图件,并作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本规划符合控规编制的要求,内容翔实,指导思想明确,规划技术路线合理。

  二、对各园区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基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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