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镇政办发〔2008〕18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现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8〕50号)精神,就我市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则》和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创新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建立行政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政府机关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加快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行政机关与行政权力相关的所有非涉密信息,在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全公开。
2.网上运行原则。所有行政权力实行全流程网上运行、全流程网上监察,实现跨部门网上运行,全覆盖网上监察。
3.统分结合原则。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按分类分别实行自建或统建,有计划、分步骤整体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4.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依托现有信息网络基础,建立信息规范标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信息共享、节约建设成本,统筹推进行政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5.便民惠民原则。全过程公开各类行政权力,全过程监察各类行政权力,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方便公众办事、监督投诉,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能。
二、建设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建设目标
按照2010年底基本建立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以电子政务为手段,以网上政务大厅为平台,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现网上办公,实施过程监控,逐步建立市、辖市区二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公开、网上办公、网上监察监控三大功能。构建全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电子政务系统。到2010年底,基本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全市所有行政权力及有关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药品采购、有形建筑市场招标等廉政风险较高领域的权力全部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与此同时,同步指导并推进各辖市、区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