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东桑西移”的专项扶持资金。二是除市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外,各有关县(区)要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持蚕桑产业发展,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对蚕桑产业的投入,农业综合开发、水利、扶贫、发改、林业、以工代赈、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科技推广等部门要多渠道争取项目,以项目为支撑,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四是龙头企业要不断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典型引路,样板带动,打造专业示范村。要认真抓好示范样板建设,合理套种,以短养长,充分发挥优质丰产桑园的示范带动作用;要严格按照专业示范村建设标准,切实抓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着力打造一批专业示范村,树立良好的蚕桑产业发展典型。
(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狠抓各项任务落实。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任务及时下达到各乡镇,把种植面积落实到村组、到农户、到地块。合理调整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择优布局,把蚕桑基地规划建设在生产基础条件好、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的最佳适宜区,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的格局。
(五)广泛宣传,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总结上年经验教训,在落实面积时,要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干群思想统一;认真制订种桑养蚕技术培训方案,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辅导员和农民种桑养蚕水平。
(六)进一步培植壮大龙头企业。根据基地建设规模,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以商招商,就近配套建设自动缫丝厂,充分发挥企业带动作用,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促龙头和企农互动的良好发展格局。
(七)加强领导,健全技术服务体系。三县(区)要高度重视蚕桑产业的发展,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充实各级蚕桑办,加强技术员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建立以考核奖惩为主的工作激励机制,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环境,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技术保障。
五、奖励办法
市政府与各蚕桑种植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风险金抵押制度,通过百分制量化考核后兑现奖惩。
附件:1.保山市2009年蚕桑生产考核办法
2.保山市2009年蚕桑生产任务表
二OO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