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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8〕19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德宏州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德宏州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全州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我州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全州基础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满足社会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方针,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改革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形式和学校教学管理体制、提高课堂效益为突破口,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一套适合德宏基础教育发展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培养一批干部,建立一支教学和科研的骨干队伍。

  二、改革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教学改革全局,统一思想,结合德宏教育实际,专家引领、试点先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全面提高。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教育主管部门的改革

  1.变单一的行政管理为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

  (1)转变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将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下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上,把政府的宏观政策具体地落实在学校的管理上。深入学校进行调查研究,增强对学校的服务意识。让每一个职能部门干部对口承担一个县市或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将干部的考核与学校的工作绩效挂钩。

  (2)让教科研部门和学校参与职能部门的宏观管理。在教育主管部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推行管理措施的时候,邀请教科研部门和学校的有关领导或专家参与,或建立一支常态的业务专家队伍为职能部门的宏观管理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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