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三府办〔2008〕2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最近,市委书记江泽林同志要求市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关系民生、基础设施等重要项目,进一步完善代建制管理。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布置了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的专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2006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通过引进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对政府投资项目从工期、质量和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专业化管理,切实消除过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位一体的状况及由此带来的种种弊病,建立起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约束机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和建设工程质量。通过两年多的实践,我市项目代建制工作有了一定的推进,同时也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引起了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作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一种有益的探索,我市对项目代建制还需作进一步的研究,特别是如何能够真正实现“建设、监管、使用”相分离,如何进一步明确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的责、权、利,如何进行有效的制约,规范各方主体行为等,使项目代建制更加完善。
二、调研工作承办单位
本次调研工作具体由市监察局、市法制办负责。
三、调研范围
我市自2006年实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以来的在建项目。
四、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管理情况:各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建立管理机构,健全工程建设管理机制,项目管理及工作制度运行落实的情况;管理人员驻场到位情况以及工作开展等有关情况。
(二)工程进度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计划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节点目标及总体目标实现情况。
(三)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建立有效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的情况,控制效果和管理的情况。工程合同质量目标(创优)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