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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培训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培训的通知
(苏教学[2008]13号)


各高等学校、各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基地):

  我省首批5个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基地)建立以来,在提高区域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中心(基地)的辐射与示范效应,结合各中心(基地)近年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的经验,经研究,定于 2008年下半年依托5个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基地)开展系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8年下半年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基地)培训工作以“辐射与示范”为宗旨,进一步发挥中心(基地)在本区域中的辐射效应,通过系统性的专业与技术培训,提高本区域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与服务质量;进一步集中本中心(基地)科研、技术、经验、特色优势,为全省各类高校提供具有代表性的培训,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水平不断发展。

  二、培训任务分解

  根据各中心(基地)上报的200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及近年来各中心(基地)开展各类培训的情况,对各中心(基地)的培训任务作如下分解:

  (一)区域辐射性培训

  区域辐射性培训主要针对本区域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的常规培训。按照接受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

  1.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工作人员培训

  2.高校学生辅导员培训

  3.高校心理社团和学生骨干培训

  4.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培训

  5.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技能专题讲座

  6.科研和学术交流

  (二)全省示范性培训

  示范性培训主要是集中各中心(基地)的优势,为全省高校提供具有代表性的培训,发挥示范效应。根据各中心在科研、技术、经验等方面的特色, 2008年下半年各中心(基地)至少安排一项示范性培训:

  江宁(基地):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认知行为治疗业务培训

  仙林(基地):高校辅导员自我成长、自我心理调适培训

  苏州(基地):高校学生骨干与素质拓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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