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职责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三项职能”,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管,牵头负责农村食品药品市场和流通秩序的整顿规范,切实做好“两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并积极协助镇政府共同搞好 “三员”培训和“三辅”监管工作,以及面向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郊区工作办公室和农林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三镇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理相关工作,督促任务落实。农林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药残留量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工作,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实施绿色农业工程,大力引进优质抗病新品种,使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大幅降低,从而使农药残留污染减少,从根本上解决食品源头污染问题。
工商部门要把好农村食品经营市场准入关,及时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企业档案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对农村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实行食品经营企业安全诚信分类管理。特别要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所确定的网点加大监管力度,从严查处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食品药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商务部门要围绕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做好发展规划和行业指导,严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主体资质条件和市场准入,切实加强对配送经营食品质量的监控和对整个配送经营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负责农村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管,保证肉食供应质量。
卫生部门要严格把好各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关,加强农村餐饮业、学校食堂、聚餐等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管理,督促推进规范药房建设。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作坊进行整顿和规范,帮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尽快获得市场准入并逐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诚信分类管理,严惩失信企业。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举报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制假售假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制品)流向农村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价格监管,大力推行规范明码标价制度,坚决查处虚高(哄抬)食品药品价格等不法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