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石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莆政土〔2008〕162号)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黄石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08]133号)及有关报件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莆田市荔城区2007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9793.758平方米作为黄石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区项目用地(具体位置见用地红线图),宗地编号:PS挂-2008- 4号。
二、出让地块规划用途为星级酒店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关于土地用途划分标准,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三、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按市城乡规划局莆规荔城区规[2008]002号文实施。
四、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