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爱国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充实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加快人才培养,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和先进技术,创新工作方法。市爱卫会每年组织1-2次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绩效。
二、创新机制,全面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爱国卫生工作必须更新理念、拓展思路、不断创新。在新时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要树立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一)以
《条例》为依据,依法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条例》是我市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依据。依法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发展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群众性卫生运动的自觉性,促进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实现依法管理、长效管理。继续加大
《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贯彻落实
《条例》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除四害、公共场所禁烟、市容环境卫生等执法工作;建立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考核督查机制,确保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有序开展。
(二)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不断增强爱国卫生工作合力
各级爱卫会是同级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履行职责,明确成员部门分工,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通过建立委员会会议制度、成员部门联络员制度、工作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协调制度、督查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等,加强成员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不断增强爱国卫生工作合力。
(三)以卫生创建为抓手,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根据《宁波市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到2010年我市市级卫生街道创建面达到100%;50%的镇乡达到市级以上卫生镇乡;争取慈溪市、余姚市、奉化市和象山县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各地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卫生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卫生创建的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卫生创建工作。把卫生创建工作分解到市区街道、延伸到农村乡镇、细化到单位(社区)。把卫生创建工作与卫生强市强县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结合起来。卫生创建工作既要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又要注重日常管理,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三、突出重点,综合防控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