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海西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海西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08〕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 “9.24”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9.2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开展“海西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月九日

  莆田市开展海西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市政府“9.24”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9.2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切实维护我市火灾形势的稳定,确保第三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安定稳定,为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08年10月13日至12月12日为期两个月的“海西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9.24”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9.28”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认真吸取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三合一” 等场所的火灾隐患,确保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场所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有效、确保场所消防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逐项落实、确保场所从业人员懂得基本消防常识为主要手段,推动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市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海西天网”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傅冬阳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许冬红、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建华、市安监局副局长张元璋为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郑发根担任。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排除各类火灾隐患,全力以赴开展“海西天网”专项行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