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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商标品牌的若干意见

  二、明确目标策略,大力发展商标事业
  (一)发展目标。我市发展商标品牌要以主导产业和产品为重点,以现有知名品牌为龙头,以开展重商标、创品牌活动为手段,以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加大资金、技术、管理力度,强化宣传、指导、帮助、培育、保护等工作措施,集中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名牌产业、名牌行业、名牌基地,带动地方经济向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具体目标是:力争商标注册数每年增长12%以上,用3年时间,使全市注册商标达到50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13件,福建省著名商标90件,龙岩市知名商标200件。
  (二)工作重点。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布局,把握商标品牌培育重点,突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商标的培育,带动各行各业商标品牌的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一要培育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企业商标品牌,形成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企业为龙头的产业集群。二要发展农产品商标特别是具有区域特色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促进全市农业品牌快速发展。三要扶持民营经济商标品牌,推动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四要挖掘传统知名品牌的发展潜力,使有价值的历史品牌创新发展。
  (三)培育策略。培育商标品牌要把握层次、梯次推进,积极引导,科学组织。一是以驰名商标企业为第一梯次,以创立国际化强势品牌为目标,提升拓展。二是以实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著名商标企业为第二梯次,以争创驰名商标为目标,集中突破。三是以有规模、有实力、发展势头强劲的知名商标企业为第三梯次,以争创著名商标为目标,培育发展。四是以有行业优势、地方特色、发展潜力的企业为第四梯次,以争创知名商标为目标,引导促进。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确实可行的商标发展目标、重点和策略,提高企业运用商标品牌占领市场的自觉性,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企业经济在商标的带动下稳步发展。
  三、落实工作措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一)营造发展商标品牌氛围
  1、广泛宣传商标品牌作用。商标品牌的内涵是商标,重点体现商标的知名度、价值,名牌产品的内涵是产品,重点体现产品的质量、性能。商标品牌、名牌产品对消费起着明显的导向作用,要发展商标注册,培育商标品牌,规范使用品牌,实施品牌带动。把发展商标事业和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列入全市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宣传计划,落实宣传任务。利用每年“3·1”商标法颁布实施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组织全市商标宣传月活动,开展注册、运用、保护商标品牌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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