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商标品牌的若干意见
(龙政综〔2008〕2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和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营造关注、发展、爱护商标品牌的良好氛围,完善培育、扶持、保护商标品牌的有效机制,发展商标品牌,实施品牌带动,推进龙岩海西重要增长极建设,现就我市发展商标品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识商标作用、重视发展商标品牌
目前,我市共有注册商标3620件,中国驰名商标7件,福建省著名商标51件,龙岩市知名商标125件。全市已拥有一批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注册商标和商标品牌,在我市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些企业运作商标的成功经验凸显了商标在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商标是企业增值的无形资产。目前我国的大中型超市和商场,要求入市商品提供相关的证件,商标注册证便是其中之一。我市众多农副产品,通过使用商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商标是商品名片,已成为商品走向市场的通行证。
(二)商标是参与竞争的有力武器。商标是使用在商品和服务上的标记,依托这一标记,可以在市场条件下对人力、资本、管理等资源实行有效配置和整合,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高知名度的商标,企业的经营理念、技术成果、管理风格和商业信誉都凝结其中,成为独立于企业有形资产的知识产权。依托商标建立起来的信誉,企业可以永葆活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商标是城市经济的实力象征。商标同企业、城市发展密切相联系。成功运作的商标将产品所特有的品质和文化象征留在人们印象中,把大众熟知的商标冠在新产品上,人们会产生同商标所标志的原有产品相同的评价和认识。商标是企业、城市的形象标志,实力、特色和文化的象征。一个城市拥有驰名、著名商标数量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经济强弱和科技水平的高低。
认清商标的重要作用、重视商标品牌工作,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乃至整个社会共同的责任。我市注册商标总量偏少、商标分布不均衡、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品牌较少、商标的保护机制不健全、商标使用不规范,商标工作与沿海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标品牌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只有抓住机遇,大力发展商标品牌,创出更多的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提高企业竞争力,才能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各级各部门在推进龙岩海西重要增长极和生态型经济枢纽建设中,要积极推动商标品牌发展,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扶持措施,加大培育力度,发展商标品牌,同时,积极培育企业知名字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品牌、工商“企业之家”品牌、“12315”品牌、“行政指导”品牌,促进龙岩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