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08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甬政发〔2008〕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浙江省经贸委承办的2008中国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将于2008年11月7至10日在我市举办。经过我市3年来的精心培育,食博会已成为我国食品行业规模最大、参展企业最多、档次最高的主流展会。办好食博会对提升我市食品及相关产业的现代化发展水平,推进食品消费安全与行业和谐发展,扩大消费,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食博会的重要意义,按照食博会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当好东道主,确保食博会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2008中国食品博览会总体实施方案
2.2008中国食品博览会宁波承办领导小组名单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七日
附件1:
2008中国食品博览会总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食品市场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食博会平台,大力宣传国内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商的品牌形象,充分展示我国食品及相关产业的最新发展成果,促进食品销售,扩大食品进出口,进一步提升食品企业生产、加工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国食品安全与行业创新发展。
二、总体要求
围绕“食品安全与行业创新发展”主题,努力构建食品采购、交易、交流、合作平台,引导食品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我市食品企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市乃至我国食品及相关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商务部、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科技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承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浙江省经贸委。
(四)执行承办单位:宁波市贸易局、宁波商贸国有资产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