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15日)。市整规办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别进行行业情况摸底调查。
2、组织实施阶段(9月15日~10月31日)。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步骤进行:一是部门自查。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别进行,包括辖区内现有铝型材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各企业办理证照、备案、企业自2005年到2008年上半年各年度纳税情况及目前生产经营现状等。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由市整规办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南平市铝型材生产经营单位中的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检查结果适时在媒体上公布。
3、整改规范阶段(11月1日~15日)。按照“打击、规范、发展”的原则,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整规办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有关行业规范和管理制度进行整改。有关企业要制定限期整改措施,相关部门要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整规办负责统筹协调此次铝型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铝型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专项整治,要建立违法信息举报受理的信息平台,研究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和案件受理、移送、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掌握情况,加强检查督促。
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给予全力支持,抽调专人参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按各部门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坚持依法行政。
3、加强监管,推动自律。鼓励、支持相关铝型材产业成立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的宣传引导工作。从行业组织入手,建立规范铝型材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我市铝型材产业链延伸,产业集聚式发展。
4、加强宣传,营造舆论。各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期间的信息通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和查获的大案要案线索要立即报告。宣传部门要积极支持,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多层面地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查处的大案要案,时机成熟,要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震慑违法犯罪,提高社会公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关注和参与程度。
五、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