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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铝型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铝型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08〕137号)


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整规办制订的《南平市铝型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南平市铝型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南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近年来,我市铝型材产业发展势头良好,铝型材产业产值占规模工业产值的比重不断上升,对工业经济和财税增长做出积极贡献。但也存在市场比较杂乱问题,特别是“闽铝”牌型材受到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严重困扰。为保护我市名牌产品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铝型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决定从2008年9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铝型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使我市铝型材企业中属于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杜绝无证生产违法行为;铝型材生产销售企业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虚假注册的空壳企业予以注销,营造我市铝型材市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打击不正当竞争、不法侵权、傍“名牌”等行为, 以及无生产、销售许可证、制售假冒伪劣铝型材的不法企业。
  二、工作任务
  市质监局:检查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情况,重点是检查生产必备条件、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范程序,加强监管;组织产品实物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无证生产销售及制售假冒伪劣铝型材违法行为、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未进行委托加工或已委托加工但未登记备案而进行生产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
  市工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其经营主体与经营资格合法有效;严把年检验照关,加强对铝制企业年检的实地核查,重点检查其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地址及其它登记事项是否与年检申报材料相符,对没有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或名不符实的“空壳”企业,一律暂缓年检;加大商标品牌保护力度,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对市场上销售侵权、以假充真、擅自使用、非法印制商标标识及产品外包装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有效保护注册商标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强市场巡查监管,查处并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铝制品和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铝制品企业抽逃注册资本、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虚假出资、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等违法行为;对全市铝制品生产经营企业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维护我市铝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市税务部门: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的联动机制作用,适时开展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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