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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推进农村公安派出所协管步伐。各地要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协管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副所长负责抓该项工作,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工作目标:每月召开一次村级安全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半年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管理业务知识辅导,每年一次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上交通安全大课不少于10场;民警入户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全年受教育村民(不包括学生)不少于10000人。工作内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强化源头管理,通报事故隐患,维护通行秩序,设立违法受理窗口,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等。设施条件:有一块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有一间交通管理办公室,有一套完整的电脑信息管理台账,有一套交通管理内业资料,有一套含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内容的交通管理上墙资料,有一套路面交通巡逻的执勤装备。
  (三)落实墟日管理制度。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墟日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安排领导干部值班,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对营运客车超载、非营运车辆非法载客及摩托车违章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从源头上严把交通安全关,把交通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完善农村事故急救网络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以卫生部门为主导,由公安、交通、农机部门及保险、紧急救援机构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联动机制,提高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化程度和救治水平,确保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及伤员救治高效快速。
  五、完善宣传体系,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一)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台帐,制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要借助 “平安畅通县(区)” 创建活动的平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村(学校)”、 “送法下乡”等活动,切实做到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在学生中开展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订中小学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教育计划,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并将安全教育情况纳入学生个人鉴定和教师业绩考评内容。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编制辖区内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作为交通安全宣传和培训资料,并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不断推进共建交通安全村、厂、校等载体建设。交通部门要对车站、公路收费站等人员流动性大的密集场所,认真组织实施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农机部门要建立机动车(拖拉机)、驾驶人交通事故、超限超载和交通违法等信息台帐,定期予以曝光,并加强对拖拉机、农用变型运输车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六、强化监督考核,严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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