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大横绿色产业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南政综〔2008〕179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南平市大横绿色产业区总体规划〉的请示》(南规综〔2008〕53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平市大横绿色产业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大横产业区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横产业区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布局结构、功能分区等,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划组织
二、园区内地形较复杂,工程管线、用地竖向建设应本着“工程合理、因地制宜、景观美好”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城市基础设施的同步建设。
三、大横产业区位于南平市上游,工业建设应特别注意环保问题,严格控制严重污染企业的入园,工业排污治理应与工业项目同步建设,努力创造高标准的绿色工业新区。
四、请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大横产业区规划》的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