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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水域保洁和管理专项工作要求》《上海市综合治理乱设摊专项工作要求》《上海市交通枢纽重点区域市容环境整治专项工作要求》(试行)的通知

  (5)场站:责任区范围内环境整洁,无废弃亭棚、无乱设摊、无跨门营业现象。场站按规定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废物箱、垃圾桶,有条件推行环保型公厕,配齐无障碍设施。作业器具应摆放整齐。
  2、立面
  (1)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洁美观无缺损,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吊挂;外立面整洁完好,附属设施应规范设置,立面补色宜与原色基本一致。
  (2)工地围栏:应规范设置,墙面整洁,景观围墙图案色系宜与周边环境协调。
  3、空间
  (1)整洁有序,无乱搭建、乱悬挂,无过时横幅(条幅)、招风旗等。
  (2)船舶、车辆设备和附属设施完好整洁,无锈蚀。
  (3)按规划要求规范设置公共标志信息牌、交通指示牌、宣传画廊等各类设施,标志标识应配置齐全、清晰、醒目,同一行业站牌宜规范统一。
  (4)店招店牌、广告牌、霓虹灯、景观灯光等设施应规范设置,设施整洁完好,色彩宜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牌面无破损、字体无缺失、设施无安全隐患。
  六、工作措施
  1、归口管理,一家牵头,多方配合。在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办的牵头下,按规划红线内、外范围,由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市城交局、市港口局、铁路管委会、机场集团以及区(县)市容环境联席办,分别组织相关投资责任单位、属地主责单位和部门,对场站地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2、建立机构,协调推进,分步落实。建立市区联手,行业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上专业指导,块上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各相关单位、各场站地区共同参与的临时协调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工作职责,负责日常工作整体推进。
  3、编制计划,制定标准,分解任务。按照各场站地区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任务,根据各场站区域功能特点,完善各场站地区计划任务书,制定重点区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确定各阶段整治区域、整治项目,明确节点目标,并细化标准,逐项推进落实。
  4、组织力量,加强督查,及时整改。各场站地区在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组织专门人员对照整治工作要求,定期对整治实效进行日常督查,及时纠正,逐步实现场站地区全天候市容环境面貌良好态势。
  七、评价办法
  (一)评价类别
  依据本工作要求,分专业考评与市民评价相结合,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专业考评不定期地进行,市民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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