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水域保洁和管理专项工作要求》《上海市综合治理乱设摊专项工作要求》《上海市交通枢纽重点区域市容环境整治专项工作要求》(试行)的通知

  (二)各区(县)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街道(镇)乱设摊情况进行检查,市市容环境联席办组织第三方对乱设摊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由市市容环境联席办进行通报。
  (三)市市容环境联席办将乱设摊治理的成效委托市质量评价中心和零点公司进行评价,评价结果通报各区县。

  附件三:
  上海市交通枢纽重点区域市容环境整治专项工作要求(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机场、火车站、轮渡客运站、长途客运站、公(轨)交枢纽站区域市容环境质量,依据《本市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机场火车站轮渡长途客运站公交枢纽站分纲要》,以及《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和《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市区联手,条块结合,紧紧依靠各权属单位的力量,全力以赴做好交通枢纽区域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以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面貌迎接2010年世博会的召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平面立面空间综合整治的原则,达到市容环境整体面貌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目的;
  2、坚持属地与归口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属地业主单位负主责,块上综合协调的管理机制。
  三、适用范围
  本工作要求适用于本市迎世博机场、火车站、轮渡客运站、长途客运站、公(轨)交枢纽站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四、工作目标
  通过迎世博600天行动,重点提高机场、火车站、轮渡客运站、长途客运站、公(轨)交枢纽站区域市容环境整体水平,全面实现市容环境清洁、整齐、有序、亮丽的目标。
  五、基本要求
  1、平面
  (1)地面: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物,路面平整。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
  (2)行道树:树穴盖板完好、植物长势良好。
  (3)绿地:黄土无裸露、无违法占绿、毁绿现象。
  (4)公厕:内外环境整洁完好,无缺损;公厕标志标识应规范,设备设施应配置齐全,厕所水槽、地面等部位无污垢、无缺损、无渗漏、无异味现象。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