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指单位)、装修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制定的要求,做到生活分类投放。
八、考评方法
1、参加活动申报
申报的街道(镇)应按要求填写《上海市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 达标街道(镇)申报书》向区联席办提出申报,区联席办两周内完成初审后上报市联席办,市联席办两周内完成审核,并发出审核意见的通知。申报手续在“迎世博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网”上进行(详见附件5)。
2、考评分值
考评的分值设定为100分。其中:工作机制要求部分占40分,考评分达到32分以上为合格;市容环境综合实效要求部分占60分,考评分达到48分以上为合格。
由市里管理的高架(上下匝道)、高速出入口、轮船码头及中央、部队单位直接管理涉及的公共区域等,属于大条的责任区范围,应纳入实效检查范围,但不计入街道(镇)考评。
3、考评方式
活动考评方式由街道(镇)自评、区初评、市考评组成。各自要求如下:
街道(镇)组织自评:街道(镇)要围绕保持市容环境良好的水平,建立日常综合检查督促整改制度,在市联席办下达同意参加“活动”通知书的两个月后,按照要求完成自评,并准备好完整的考评资料。
区组织初评:区联席办对参加活动街道(镇)市容环境加强巡察督促整改工作,接到街道(镇)申报之日起,30天内按要求完成对街道(镇)初评。对参加初评街道(镇)写出评定意见,将两项考评分别达到32分、48分以上的街道(镇)上报市联席办,并准备好完整的考评资料。
市组织考评:市考评分两部分。对工作机制要求部分,由市联席办从“专家咨询库”内抽出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初评通过的街道(镇)进行考评,同时也对区有关部门进行关联性检查;对市容环境综合实效部分,市联席办将委托社会中介单位,对每个街道(镇)实施不少于1个月的检查,以道路巡查和小区踏看收集实证的方式进行普查,查出问题将及时反馈给所在区联席办、所在街道(镇)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以便整改,并实行纠错还分机制。
公示期:上述两项考评结果,分别达到32分、48分及以上的为考评合格,进入一个月的公示期。公示期内未弄虚作假或没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的予以公示通过。
对公示未能通过的或考评不合格的街道(镇),市联席办均出具活动评定意见后退回区联席办,相关街道(镇)进入整改期。
4、加大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的考核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