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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及现场服务点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办法的通知

  (二)考核形式

  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每双月考评一次,红旗窗口、表扬窗口名额不超过窗口数量的25%,服务明星不超过人员数量的5%;年度考核每年考评一次,评出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考核方法

  1.日常考核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考核考评小组,窗口、分中心根据考核内容、评选条件进行申报、推荐、民主评议,市行政服务中心考核考评小组根据各项考核指标,进行打分考核,考核结果反馈所在部门。

  2.对部门的年度考核由市审改领导小组组织,市行政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综合作风与效能建设考核要求、“两集中三到位”执行情况、平时考核得分、社会评议情况等要素,设定相应权重,进行打分考核,确定考核等级,集中进行表彰奖励。

  3.对部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不再回原部门考核,评优指标单列,并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最终评定考核等级,报送人事局和所在部门;分中心、现场服务点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其主管部门联合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对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全市作风与效能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并占有一定的权重,考核结果反馈所在部门。

  2.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市审改领导小组确定并提请市委、市政府作为专项工作进行集中表彰奖励。

  3.各部门根据中心对进驻人员的年度考核等级,将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津贴预留部分的30%,实行差别发放,并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4.对于连续两年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的窗口工作人员,由中心向其所属部门推荐,与干部选调、交流、提拔等挂钩。

  5.建立健全进驻中心工作人员淘汰劝退机制,对考核结果差、不符合工作要求、严重违反中心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由中心提出意见,退回原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分中心及现场服务点要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网,其所有事项须按政务公开要求,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中反映;因保密要求暂时不能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联网的,对不涉密的业务数据采用数据交换的形式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事项进中心、服务在现场”。

  (二)对实施绿色通道的重大项目、进入市中心“直通车服务窗口”的企业以及享受特色服务的项目,按中心的有关制度进行特事特办、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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