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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

      张秋福  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处长
      王 凯  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李世杰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站长
      杨照安  郑州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春献  郑州市建设监察支队队长
      王文芝  郑州市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郑州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杨照安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建民为副主任(电话:67188991、67188992)。检查小组成员有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4人,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筑装饰协会各2人。设四个检查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检查市区陇海铁路、金水路以南紫荆山路以西装饰装修工程。
  组长:朱建民
  成员:毛娜、质检站1人
  第二小组:负责检查市区金水路以北花园路以东装饰装修工程。
  组长:韩贵德
  成员:安监站1人、监察支队1人
  第三小组:负责检查市区金水路以南紫荆山路以东(含经济技术区)装饰装修工程。
  组长:李健伟
  成员:安监站1人、张军涛
  第四小组:负责检查市区陇海铁路、金水路以北花园路以西(含高新技术开发区)装饰装修工程。
  组长:杜国栋
  成员:质检站1人、监察支队1人
  四、检查时间及组织方式
  (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0月底。
  (二)组织方式:对市区在建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市建委统一组织检查;现已竣工的工程由装修人及装饰装修企业于2008年10月20日前《郑州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质量安全检查申报表》进行申报。各县(市)、上街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检查。
  五、有关要求
  1、各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各装饰装修建设单位和个人对本次检查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分工专人负责,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全行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树立文明装修、合理使用的思想。
  2、各装饰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对承办或承揽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自查,对已竣工的工程项目适时申报,积极配合市建委检查小组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彻底的整改。对不积极配合检查小组工作和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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