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委建设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郑建文〔2008〕8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
现将《郑州市建委建设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郑州市建委建设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2.郑州市建委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二○○八年十月八日
附件1
郑州市建委建设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为坚持和完善建设工作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加强建设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提升各项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郑发〔2007〕21号)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郑州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郑政文〔2008〕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完善建设行业管理工作体制、提升建设行业管理水平为目的。通过科学组织、统一标准、明确责任、认真考评、严格奖惩等举措,不断提高相关单位对建设行业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各县(市)区城市建设行业管理考核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郑州市建委城市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郑建文〔2008〕60号)要求,经研究,领导小组下设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各县(市)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核。
组 长:姜 海 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秋福 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处长
李世杰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站长
成 员:聂孟建 远烁 张笑冰 李锦林 岳全龙 张健
三、考核对象
(一)登封市建设局、 新密市建设局、 荥阳市建设局、 巩义市建设局、中牟县建设局、新郑市建设局、上街区建设局
(二)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郑东新区建设局
(三)中原区建设局、金水区建设局、惠济区建设局、管城区建设局、二七区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