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修订工作。鼓励和推动检验检测机构、企业、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更多地反映我市主导产业的技术主张,占领产业竞争“制高点”。以产品市场竞争力位于全国前列的企业为重点,争取每年有一批企业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五)推动“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坚持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道路,将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制定相结合,实现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协同发展。加大自主创新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的力度。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将自主创新技术或专利融入企业技术标准,申报国家或行业标准,积极开展重大产品科研项目及配套技术标准的同步研究。
(六)建立健全工业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增加经费投入,依托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加大技术标准创新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采用和实施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七)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我市大宗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品种标准和农业技术规范等标准的制定、修订,健全我市农业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力争创建一批竞争优势明显、潍坊特色突出的国际国内农业名牌产品。
(八)加强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对国际、国内先进节能、环保标准的研究、推广和实施力度,全面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强制性标准。围绕我市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和需要,抓好冶金、造纸、建材、发电、机械等高耗能行业的产品能耗限量标准的研究制定,加大高耗能产业能耗限额标准化工作力度,推动企业能耗控制的标准化。
(九)抓好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配合加快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龙头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制定服务标准,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推动物流、金融、电信、运输、旅游、商贸、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及社区、村镇服务等领域实现服务标准化。
(十)建立完善标准化公共信息平台。结合我市产业特色,有重点地建立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信息数据库。重点跟踪机械装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海洋化工、造纸包装、电子信息等我市支柱产业技术标准情况,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在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等方面存在的信息严重滞后问题,方便企业便捷知晓贸易对象国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方面的信息,及时有效应对和防范贸易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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