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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2、坚持自主创新原则。技术是标准的基础和核心,标准是技术的结晶和市场应用形式。技术创新的最终表现形式是技术标准创新。要积极推动企业、科研机构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的工作机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技术标准,推进自主创新核心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增强核心竞争力。

  3、坚持与国际接轨原则。积极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自觉瞄准国际市场,及时跟踪和分析国际标准,加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用力度,努力缩小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差距,提升企业应对和跨越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能力,促进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4、坚持与品牌建设相结合原则。标准水平决定产品质量档次,技术标准是品牌建设的基础。坚持以技术标准为核心,辅以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形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着力打造品牌的核心价值,培育品牌的成长根基,保障品牌的稳定推进,巩固品牌的永久地位。

  5、坚持政府推动原则。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场引导、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制定支持鼓励措施,为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以国际标准为导向,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潍坊市标准化战略发展规划》,全面提升一、二、三产业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积极申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研制项目。积极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二)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分类指导、国际接轨”的工作方针,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下简称采标)的步伐。重点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品牌培育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采标工作。加强优势产业尤其是与进出口贸易密切相关产业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关联度的研究,及时制定采标措施和目标,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三)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组织。鼓励龙头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实质性参与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及相关活动,争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话语权”。积极参与、承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培育和组建具有产业竞争优势、结构合理、功能较强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产业技术标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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