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潍政发〔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切实增强我市标准化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标准已成为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重要手段,以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当前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标准化战略已成为国家和地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之一。近年来,我市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全市基本消灭了无标准生产,但技术标准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还有较大差距,标准化在建设创新型城市、现代化工业城市及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还不够明显。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转型和快速发展时期,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切实把技术标准提升和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全力推进和实施,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工业城市提供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建设创新型城市,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引领产业发展、推动自主创新、节约资源、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全国、走向国际”的工作方针,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大力推进实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抢占标准“制高点”,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企业标准化整体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原则。企业是研制和实施标准的主体,也是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受益者。积极引导、扶持企业强化标准化意识,制定规划,加大投入,根据各自实际,扎实有效开展标准化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鼓励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链中的重点骨干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尽快形成优势产业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