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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公民权益保障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常态化、更为有效地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强化餐饮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食品卫生索证工作,在餐饮业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广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积极探索和改进餐饮业卫生监管的长效监管制度和措施。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和评查活动机制。结合社区、乡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规范社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措施。突出重点,加强小餐饮行业专项整治。
  (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总体目标,以建设“健康城市”、创建“卫生强市”为载体,大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基层网络,切实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我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继续加强甲乙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增强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展各项传染病症状监测与预警工作试点,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疫情预测预警能力。
  (三)深入贯彻《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以各级各类卫生镇(乡)、卫生村创建为载体,推进农村健康教育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健康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清洁乡村”等活动,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加强农村除“四害”工作,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促进卫生长效机制形成,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四)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并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及残疾人基本医疗制度。做好农民工工伤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残疾人医疗优抚措施。进一步完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办法。
  三、工作任务
  (一)卫生监督方面
  1.今年,在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及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各地要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要求,完成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的分级评定工作,并在卫生许可证上加贴等级标志。继续做好本年度A级单位的复评和推荐审核,加强对已评定为A级的大中型餐饮单位的动态监管,发现自身管理落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给予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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