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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枣政发[2008]5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8]72号),全面提高测绘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加强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作为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自主创新,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数字枣庄地理空间信息框架,加强测绘公共服务,努力建设服务型测绘、开放型测绘、创新型测绘,全面提高测绘对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服务水平。
  (二)加强测绘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筹测绘事业发展全局,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合理规划安排,避免重复测绘。
  2.坚持保障安全,高效利用。妥善处理测绘成果保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有力的测绘保障服务。
  3.坚持科技推动,服务为本。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基本方针,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提供可靠适用、及时的测绘保障服务。
  4.坚持完善体制,强化监管。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和落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测绘依法行政,加大测绘成果管理和测绘市场监管力度。
  二、全面建立测绘基本保障服务体系
  (一)建设好GPS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GPS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是一个将现代测绘技术、计算机技术、现代通讯技术、网络技术等多种技术集成的实用化系统。该系统不仅可以为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城乡建设、水利、交通、林业、基础测绘等提供空间信息服务,还可以为气象预报、灾害监测、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等提供技术支持。我市GPS连续运行基准站可实现全市及周边地区范围内覆盖无盲区, 24小时全天候提供实时、动态的空间信息服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建设好GPS连续运行基准站。
  (二)统一全市坐标系统。依照《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我市的 C级GPS和三等水准网成果是当地统一使用的测绘基准。从事测绘活动,应统一使用该控制网成果,严禁重复建设。各有关部门实施的测绘项目及完成的测绘成果要在今年年底前,以全市C级GPS和三等水准控制网成果为基准完成数据转换工作,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资料和图件,必须使用国家1980年西安座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对因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需要,以及重大工程项目需要等确需建立相对独立坐标系统的,必须依法逐级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并且和全市统一坐标系统控制网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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