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安全生产宣传文化体系
1.构建多层次的安全宣传平台。充分利用中国安全生产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重庆广播电台、市安监局公众信息网、重庆生产安全杂志等全国和市级媒体和网站,以及各区县(自治县)报刊及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开展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打造安全生产媒体建设。依托重庆消防艺术团(加挂重庆安全生产艺术团牌子)等文艺宣传单位,深入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企业开展安全宣传文艺演出。规范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建立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消防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2.丰富安全文化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安全生产万里行”等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举办安全生产论坛和展览,提升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水平。2008年,深入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安全城区、安全社区、安全企业创建活动,在高危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和“零事故活动”,培育安全诚信、安全道德的意识,为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奠定坚实的基础。到2012年,全市50%的城区建成安全城区、80%的社区建成安全社区、90%的高危企业建成安全企业。发挥工会和职代会在安全生产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职工对安全生产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全面贯彻《
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各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强化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信息报送、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应急工作机制。(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2.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十一五”期间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部署,力争在2010年底以前,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映灵敏、运转协调、符合市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即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核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分中心为支撑,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为技术支持,公安消防部门和矿山、化工等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为补充,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及装备、信息、基础建设为保障的全市“186”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1个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平台建设(应急指挥厅、信息平台、设备装备)等。
――建设8个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在各区县(自治县)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中,重点建设万州、涪陵、黔江、永川、长寿、奉节、九龙坡、綦江等8个相对专业的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采用填平补齐、充实完善的办法,加强、补充和完善消防、道路交通、水上搜救、地质灾害、铁路、电力、医疗等原有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旅游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以企业为依托,实行企业投入和政府必要支持的办法,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区域性分中心的建设以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投入为主,市级专项资予以重点支持补贴。
――建设6个应急基地。创办一个区域性综合应急培训演练基地(与消防部队的训练基地整合);打造辐射西部、服务长江上游地区的矿山、危化、医疗、水上交通的4个国家级区域性专业救援基地;积极支持空中紧急救援运输基地建设。
根据行业和领域有关工作要求,规划建设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市爆炸物品销毁基地、市特种设备专业救援基地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也要根据有关规划和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救援基地。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政府应急办、市经委、重庆煤监局、市卫生局、市交委、重庆海事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3.建设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机构和培训基地。依托重庆科技学院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建重庆市公共安全与应急技术研究中心,为我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平台建设和运行、事故隐患排查、应急能力评估、应急关键技术、应急装备研发、系统验证等提供科学技术支撑。依托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组建重庆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中心,配置应急管理培训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立模拟仿真训练系统,充实师资力量,编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统课程,对各级政府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队员进行培训。(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科委、市教委、重庆科技学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