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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健全执法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安”,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规范各级政府、企业、从业人员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行为。2008年10月底前组建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增强市级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能力;提高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执法能力,增加执法装备,充实执法人员;安全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组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队,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建立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高效运作的综合执法机制,强化基层一线安全监管执法;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专项监管部门的综合执法、联动执法机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依法查处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由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二)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1.组建安全生产科研体系。组建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重庆分院,联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重庆市化工研究院、重庆大学等相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共同构建重庆市安全生产科研协作体系,开展安全生产理论与政策、公共安全、安全管理技术、职业危害、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石油化工安全、矿山安全、危化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领域的研究,实施重大安全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建成科技攻关、科技服务、安全科技产业开发为一体的安全生产科研基地。(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科委、市编办、重庆科技学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2.建立安全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针对现阶段安全科技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培育创新研究和科技攻关重大安全科技成果。大力推进高新技术成果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转化,提高安全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绩效。建立对外安全科技合作渠道,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安全技术成果。鼓励安全科技创新,每年在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奖励在安全科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科委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3.充分发挥安全技术专家和安全技术中介组织的智力支撑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有重庆特色的“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市、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专家组,进一步调整充实专家组成员,完善专家决策系统、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为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决策咨询、安全标准制定、安全评价评估、安全检测检验、安全检查、事故调查、项目审查、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整治、安全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撑。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为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专家组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安全评价咨询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发展”的基本思路,在现有安全评价机构的基础上,进行整合重组,做大做强,建设一批技术力量雄厚,具有评、学、研于一体的规模性安全评价咨询中介机构,为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安全评价、评估、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安全协会学会社团组织的智力支持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技术服务。(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科委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4.全面建设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重点机构。2008年,以重庆科技学院相关实验室(中心)资源为基础,联合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向教育部申报组建安全工程实验室,2012年申报安全工程国家级实验室;2008―2009年完成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3个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省级实验室――重庆市非矿山安全实验室与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重庆市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与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庆市纤维织品检验所等单位合作)、重庆市矿山安全实验室的组建和设备采购工作,为科学研究、安全标准鉴定、事故鉴定、安全危害鉴定等提供技术支撑。加强火灾物证鉴定、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建设,并建立相关协作体系。(由市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5.建立财政资金购买公共安全技术服务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建立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制度,对行业协会受政府委托开展业务活动或提供的服务,政府应支付相应的费用,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财政资金向安全生产协会学会及安全评价咨询等有关安全技术中介组织购买公共安全技术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安全技术中介组织在推进安全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由市财政局、市安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三)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1.大力实施安全生产“金安”工程。“金安”工程是国家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的主体工程,是国家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之一,也是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信息化“金安”工程建设要求,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国家“三网一库”的基本框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体系。2008年,实施“金安”工程(一期)建设计划,实现市到区县(自治县)和部分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启动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共享。(由市安监局、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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