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主导,多方合作。有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及时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银行、企业组成的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采取综合保障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实现多方共赢。
(三)区别对待,促进升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优先支持自主创新型、环境保护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发展,减少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消耗严重企业的银行信贷,有效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三、做好行业龙头企业资金链安全保障的具体措施
(一)发挥政府监测、协调和应急作用。
1注重市场风险监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当地龙头企业的运行监测,及时掌握企业资金链维系情况,主动关心当地银行业运行,做好维系企业资金链安全的预案。
2成立工作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出现资金链危机后,当地政府要及时成立应急处置工作机构,牵头联系债权银行和企业,共同研究处置方案。包括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帮助企业办理有关权证、增加企业融资抵押及担保能力、引荐相关投资公司与企业对接等。
3建立应急互助基金。各地可根据实际,建立市级应急互助基金,为因资金周转困难诱发资金链断裂的企业提供应急资金,帮助企业解决临时周转和短期保障,形成有效预警救助机制。
4加强综合政策支持。当行业龙头企业出现资金链危机时,当地政府要及时协调财税、工商、外贸等有关部门,与法院沟通,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发挥银行信贷保障作用。
1高度重视企业资金链风险,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蔓延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合理安排信贷资金,努力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2积极维护企业资金链安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银企合作的长远考虑,急企业所急,主动帮助企业降低资金链风险,全力支持企业解困。要以大局为重,恪守承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和化解风险。
3加强债权银行间的互相协调。及时建立以主债权银行为组长的工作机构,通过同业信贷沟通协调,做到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协同应对、妥善处置。要在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风险企业不搞一刀切,不搞急刹车,审慎收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