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出口奶源基地、奶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和监控。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本市奶制品市场运行的监测与分析,做好奶制品产销衔接和调剂,保证奶制品供应。
食品安全办负责协调事件处置及相关信息的归集、整理,协调建立每日会商制度,重大问题的研究和紧急情况处置不过夜。
各部门要以检查和全面整顿为契机,着手研究制定全市奶制品行业健康发展和确保奶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建立养殖、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全链条监控和追溯机制。对查出的奶制品质量安全问题,要彻底查明原因,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三、采取措施,保证奶制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一)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和帮助企业尽快扩大合格奶制品生产,增加货源投放量。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会同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为大型重点奶制品生产企业在原料奶技术检测环节提供服务。
(二)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切实维护首都市场稳定。奶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履行收购承诺,切实维护奶农经济利益。自2008年9月20日开始,大型重点奶制品生产企业对奶农合同内运送的原料奶一律全价、全量收购,不得拒收。各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和各级批发、零售环节要求退货的不合格奶制品,全部予以召回。对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企业负责按照原销售价格给予退货,如实登记,退货损失由生产企业承担。(三)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不合格品牌和批次实行下架,凡属名单范围内的不合格食品,坚决下架、召回、封存,并予以全过程监管,防止被不法分子转移、销售。商场、超市、市场要扩大合格奶制品的投放品种和投放数量,对合格批次的奶制品,不得自行下架或停售。
(四)财政部门要会同商务、质量技术监督、农业、食品安全办等部门研究扶持奶农和生产企业的相关措施,启动财政补贴机制。
(五)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奶制品价格、产量、库存、销量、流量的监测,会同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程序,做好国庆节期间应急储备工作,增加合格奶制品储备,确保奶制品供应,满足群众需求。
四、落实有关治疗政策,全力救治患病婴幼儿要落实免费治疗政策,加强对患病婴幼儿特别是农村地区患病婴幼儿筛查。对
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症的婴幼儿给予免费检查、治疗,务求使患病婴幼儿尽快恢复健康。免费治疗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预拨垫支。事件责任查明后,再按有关法律法规由责任企业赔付。卫生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医院检查力量,集中调集B超等医疗设备,加强技术指导,确保诊断检查和医疗救治的需要。
五、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确保辖区社会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