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佳政发〔200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现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
在当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特殊时期,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汲取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9.08”特大尾矿库垮坝、“9.20”鹤岗煤矿火灾和三鹿奶粉等安全事故教训,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建立和启动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超常措施,整改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分工
李海涛同志主持全市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张丹虹同志分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战线分管领导是各战线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孙喆同志包保富锦市;孙伟经同志包保同江市和东风区;夏煌同志包保汤原县和向阳区;张书滨同志包保桦川县和建设系统;蒋志芳同志包保前进区和公安系统;张丹虹同志包保桦南县和公交系统;黄福清同志包保抚远县和农林系统;王永海同志包保郊区和文教卫生系统。
三、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政策、规定及相关要求是否深入学习,是否真正领会并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政府领导的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日程,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监管机构是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亲自安排部署、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车间、班组、区、段(队)和每个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