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监督检查在一线要实。对村组一线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在网络监督上,由网络管理人员及时对各地区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及时纠正。在群众监督上,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构建旗、乡、村三级监督网络。在部门监督上,自治区、市、旗三级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
六是考核奖惩在一线要实。将惠农惠牧资金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及其个人年度目标考评和行政效能监督检查考评体系,并与旗县区、苏木镇和嘎查村三级干部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三挂钩”,即:与干部工资报酬挂钩、岗责考评挂钩、评先评优挂钩。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的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要按照“统筹规划、以点带面、逐步到位”的思路进行,在乌前旗试点的基础上,其他旗县今年要全面实施,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9月10日-10月10日)
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改革工作。
⒉成立工作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制定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⒊通过多种形式和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改革氛围。
㈡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0月11日-12月31日)
⒈开展业务培训。对旗县区及苏木镇相关站所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和数据资料传递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⒉采集整理信息。旗县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苏木镇、嘎查(村)委会,根据职责分工,采集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存折号、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并张榜公布,经农户签字认可后,建立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农牧户基础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根据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对象,认真划分惠农惠牧资金补贴项目、编制应补贴对象花名册,经苏木镇审核签字后,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送旗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建立惠农惠牧资金补贴信息数据库。
⒊完成以旗县区为单位确定代理金融服务机构,并统一签订“一卡通”代理服务协议等工作。
⒋实施“一卡通”办法。在完成采集、整理、建立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信息数据库及“一卡通”存折认定和发放工作后,运行财政各种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