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是指按有关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直接发放的各类资金。凡是纳入对农牧民直接补贴范围的各类财政资金,原则上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目前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退牧还草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禁牧舍饲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畜禽扑杀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业良种补贴、奶牛良种补贴、优质后备奶牛饲养补贴、抚恤补助、农村社会救济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牧区家庭计划生育补助等26大类56小项的补贴补助资金。
三、工作流程和主要内容
按照“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项目、补贴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总体要求,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基本运行模式原则上为:㈠旗县区统一管理补贴资金;㈡苏木镇落实和公示发放对象;㈢旗县区有关部门审核、把关、确认;㈣财政局根据苏木镇上报的分户登记表和汇总登记表编制发放清册和电子数据;㈤代理金融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将惠农惠牧补贴资金打入农牧户个人“一卡通”存折;㈥苏木镇发布资金到户公告;㈦代理金融机构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具体操作中,要实行以“七个一”为核心内容的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做到各类资金一个“漏斗”向下,实现“一卡通”。
一是“指标统一管”。根据上级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资金数额,各类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统一纳入旗县区财政管理,补贴资金通过资金调度统一拨入旗县区国库。
二是“资金一户存”。补贴资金由旗县区财政国库实行专户管理。旗县区财政国库机构在确定的金融机构开设“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专户,统一对补贴资金进行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和核算,封闭运行。
三是“补助一卡发”。旗县区财政部门根据补贴政策要求,委托指定的金融机构为享受补贴的农牧民每户开立一个存折或银联卡。金融机构按照旗县区财政局提供的当期发放分户花名册,将补贴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各项补贴资金统一使用一个存折或银联卡,农牧民持存折和有效身份证支取补贴资金。
四是“服务一站办”。苏木镇政府要设立“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服务窗口”,负责对本苏木镇的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旗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经旗县区财政确认后,将补贴事项进行公示。
五是“结算一线通”。旗县区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和苏木镇之间、金融机构和其营业网点之间开通结算网络,各项惠农惠牧资金申请、拨付、统计上报等相关手续均通过网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