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奶站清理整顿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巴政办字〔2008〕19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各部门:
为切实保障原奶安全,按照中央、自治区对奶站进行清理整顿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奶站清理整顿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李石贵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白忠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志云 市农牧业局局长
成 员:李永戈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海滨 市经委副主任
李兰英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 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
斯庆巴特 市卫生局副局长
甄守信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钢特木尔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史应明 市信息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奶站清理整顿办公室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均设在市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农牧业局甄守信副局长和钢特木尔副局长兼任。各旗县区、农垦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切实按照自治区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整顿整治工作。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巴彦淖尔市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奶站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杜绝有害饲料产品流入市场,消除饲料质量安全隐患,规范饲料市场秩序,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饲料专项整顿行动覆盖全市所有饲料加工企业、饲料经销门点和规模养殖场(小区)自配饲料。
二、整治目标
专项整治工作要力争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坚决杜绝在饲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使用有害化学物质;二是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准和标签、无营业执照的饲料生产和经营企业;三是坚决查处饲料生产和使用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并追查其源头;四是坚决查处违规使用动物源性饲料的行为。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一是要对生产、养殖、经营等各环节饲料产品质量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实现“四个100%”,即蛋白原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奶牛饲料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到100%,生产使用自配料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户)检查率达到10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要100%持证生产。
二是对辖区内已获证的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审查,凡达不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设施、人员、检验、制度等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2008年12月底之前整改达不到标准的要取消饲料生产资格
三是增加饲料检测频率,扩大检测面。饲料抽样工作由市、旗县区饲料监管部门负责,检验检测工作统一由内蒙古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承担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