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组 道路交通(含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交通局、水城公路管理局、市农机中心等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路面监控和各项交通管理措施,安全标志标牌等警示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对道路、客运站点、水运企业、施工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五组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督查组
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劳动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对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第六组 建筑施工安全督查组
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燃气供应、供水以及铁路、公路建设管理、道路、桥梁、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第七组 电力安全督查组
由六盘水供电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委、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对电建、电网、发电、供电等生产经营单位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第八组 水利安全督查组
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对水利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病险水库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九组 农机安全督查组
由市农机中心牵头,会同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对农机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组 渔业船舶安全督查组
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对渔业船舶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一组 地质灾害安全督查组
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气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煤炭局等有关部门对易受暴雨、洪水、雷电、冰雹、暴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企业、单位和场所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二组 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组
由市质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娱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三组 林业安全督查组
由市林业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林业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单位和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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