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特优产业发展的意见

  (六)科技成长型企业群体。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面向科技成长型企业的全方位、多元化、专业化支持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科技成长型企业群体。一是扶持壮大优势企业。选择部分自主研发能力强,体制机制灵活,企业家创新意识强,销售收入、增加值、所得税等指标增幅高的科技成长型企业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经过认定后,给予一定优惠扶持政策,促其尽快发展壮大。二是改善融资环境。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强化信用意识,通过提高信用水平增加融资能力。建立和完善担保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科技成长型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多方面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扶持科技成长型企业发展。三是加强科技成长型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设立企业服务热线,加强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及公共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成长型企业交流平台,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力争经过3年努力,重点培育和发展100家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到2012年,科技成长型企业群体销售收入力争达到200亿元。
  四、主要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合力。市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加快工业“新、特、优”产业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牵头制定工业“新、特、优”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分工,各司其职,明确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要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合力,切实抓好推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同时,要健全考核体系,奖优罚劣,把工业“新、特、优”产业发展情况作为考评各级政府工作指导转变、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扶持力度,发挥引导作用。切实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鼓励、引导作用,整合现有资源,集中用于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的发展,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采取贷款贴息、项目专项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新、特、优”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的关键项目。市财政每年安排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新、特、优”产业的科技创新项目,对符合要求的产业项目适当提高资助比例。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调整完善扶持“新、特、优”产业发展的意见,在建设用地审批和有关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倾斜,强化政策导向作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