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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人维权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人维权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工商联,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单位,工商联直属商(协)会、各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提高我市地方税收纳税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徐州市地方税务局与徐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将联合开展纳税人维权服务(以下简称维权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深入推进徐州市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营造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的税收环境,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更好发挥税收为社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的作用,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徐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纳税人维权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徐州市地税局与工商联联合成立维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毛豫京(市工商联副会长 )

  组 长:杨列申

  副组长:刘新建(市工商联办公室主任)、徐州市地税局法规处、机关党委、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纳税人维权中心,设在徐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纳税人维权服务的组织与协调,依职权做好纳税人维权服务工作,并对各县(市、区)地税局维权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纳税人维权中心主任由徐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地税局、工商联有关同志担任;维权中心的成员由徐州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专门负责维权的工作的人员,以及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廉政监督员、执法监督员、纳税人代表担任(人数20人左右)。

  各县(市、区)地税局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原则上采取机构外设的形式,各单位可选择与纳税人有经常性联系,方便纳税人维权的组织或机构(如工商业联合会),协调设立。

  三、纳税人维权中心工作职责与方式

  (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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